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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惩戒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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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匡仕芳  发布时间:2022-12-10 17:08:11 打印 字号: | |

“法官法官,我急着出门,为什么我购买不了飞机票啊。”一个焦急的声音在电话里说道。

“你没有履行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因此我们将你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了,高铁票、飞机票都会限制你购买。”电话这头的法官回答道。

2017年10月,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彭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决生效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未能查找到彭某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彭某一直未向法院报告自己的财产情况。因此,执行法官依法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

2022年10月底,彭某因个人事务,需要去往外省,在购买飞机票时,发现自己被列为了失信被执行人,无法正常出行,于是急忙联系了武陵区法院的执行法官。

执行法官告知了彭某被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的后果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2022年11月底,彭某主动向法院履行了义务,该案顺利执结。


 

 
来源:华声在线
责任编辑:武法新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