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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袭龙山往返千里 快速执行扣押挖掘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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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思缘  发布时间:2021-01-29 10:05:05 打印 字号: | |

2021年1月20日,武陵区人民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快速奔赴湖南省湘西州龙山县,成功将被执行人张某林控制的机械车辆扣押回常德。

湖南星原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原公司)与张某林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武陵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5日做出判决,判令张某林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星原公司交付徐工牌挖掘机一台并支付相应的资产占用费、违约金。该案自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标的物挖掘机也不知所踪,星原公司遂申请执行。

1月20日,申请人发现标的挖掘机出现湘西州龙山县附近,并立刻向执行干警报告了这一线索。1月21日早六时许,武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了十余名干警赶赴位于湘、鄂、渝三省(市)交界之地的龙山县,经过三个小时车程,在龙山县法院的配合下,终于在龙山县近郊山区的一处民宅旁发现了标的挖掘机。执行干警一边迅速组织拖车装载挖掘机,一边耐心向围观村民宣传说明强制执行的法律规定,得到村民的理解与配合。

不料刚刚带着挖掘机离开又遇到路旁民宅失火,消防人员救援过程中围观人群阻塞了通行道路。执行法官立即安排人员参与协助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交通。直到18时许,十余名干警往返千里最终将标的挖掘机交付到申请人手中,有力地保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