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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民生,巧执行——武陵区法院为工人执结九十余万元工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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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思缘  发布时间:2020-07-30 10:47:09 打印 字号: | |

2019年,湖南省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其作出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四名申请人分别向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常德某药业公司支付工人工资及社会保险费。

该公司拖欠工人工资、社会保险费及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90.9万元,十几年来工人们一直通过多种途径维权,一直没能拿到工资及其他补偿费用。法院受理后,经调查发现该药业公司已经停止经营十多年,负债累累,仅有在常德市城郊的一幢仓库,也因多种原因一直未能处置。2019年,该公司的仓库纳入拆迁范围,然而试图通过拆迁补偿款支付工资款也是困难重重。该仓库不仅设有抵押权,且两级法院均对其进行了查封。查封序位在先的债权人的债权足以覆盖全部拆迁款,若简单依法按查封顺序进行分配,工人工资又会变成一场空。

工资是劳动者赖以生存的依靠,保障工人工资就是保障劳动者的生存权。为了最大程度保障工人权益,武陵区法院立即向上级法院争取支持,同时积极协调相关债权人,经过多方努力,七十余名工人工资终于得到优先受偿,90.9万元工资款全额执行到位。



 
责任编辑: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