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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区法院集中审理一批涉恶案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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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思缘  发布时间:2019-03-06 16:54:00 打印 字号: | |
  新年伊始,为强力推进辖区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进行,有效震慑各种涉黑涉恶犯罪,武陵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在3月份集中审理、宣判一批涉黑涉恶案件。

  在2月26日当庭宣判梅某等三人涉恶案件后,3月5日、3月6日,武陵区人民法院再次分别公开开庭审理姜某等七名被告人涉嫌犯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一案以及代某等十名被告人涉嫌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一案。

  根据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姜某、刘某等七人自2018年以来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在常德市经开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其中被告人姚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

  以被告人代某为首要分子的十名被告人自2014年4月以来,纠集在一起,成员相对固定,共同实施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等多次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恶势力犯罪组织。其成员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成员彭某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

  庭审中,武陵区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涉黑涉恶案件相关法律规定对两起案件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认真调查,组织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庭审环节顺利进行,鉴于被告人人数和涉嫌犯罪事实较多,为不纵不枉,两案将择期宣判。

  据悉,在三月底,武陵区法院还将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三十余人的重大涉恶案件。上述案件的宣判和审理,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彰显武陵区法院扫黑除恶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责任编辑:李波